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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救护车一辆用于急诊急救,车内配备相关救护设施,满足急诊急救工作需要。

 

 

标包1(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车辆 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_标包1 1辆

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

(9)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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