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53.0(万元)
6、最高限价:2253.0(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讯技术要求》等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实施湖北省襄阳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一期,包含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等10个县(市、区)共计2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台站建设及并网运行、建成后三年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监测平台运维和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 6月 5日前完成建设及并网运行工作,运营维护期 3年(自通过初步验收之日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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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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