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与价值评价机制项目(二期) |
项目编号 |
HNZZ |
预算金额(万元) |
42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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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
420.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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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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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330日历天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6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提供查询截图,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开标结束后现场核查;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
2024-05-10 至 2024-05-15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请登录) |
方式 |
网上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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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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