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KZB-664042024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缝纫机设备维修和模板模具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C23129900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4-2025年度缝纫机设备维修和模板模具应用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年 |
712000 |
7120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3财务状况报告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信用记录”。 |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a11其他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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