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作内容:技术驻场人员服务和大屏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
标包1:技术驻场人员服务,确定1家供应商。
标包2:大屏技术服务,确定1家供应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1和标包2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竞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竞选文件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是为浙江电信某项目的标前合作伙伴选择,如浙江电信最终与客户签订前向合同,将和本次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否则不与合作伙伴签订本项目合同。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代理机构。
2.2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选。
2.3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4竞选人应承诺成为合作伙伴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合作伙伴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合作伙伴选择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选择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选人,其竞选将被否决。
4.选择文件获取
4.1选择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点至2024年05月27日20点(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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