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长江(芜湖)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1.2 采购人: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江航道芜湖段右岸,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西华基地)船厂码头下游约2.4km处,项目拟建设 5 个趸船泊位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政务服务泊位、生活供给泊位、船舶服务泊位、环保服务泊位、水上加油站,趸船泊位占用岸线645m,并对现有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西华基地)船厂进行改造,主要为过往船舶(船员)提供临时靠泊、岸电、供水、供油、船舶污染物回收、便民购物、船舶维修、水上政务等服务,提升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1.6最高限价:450000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有关规程、规范编制该报告及相关工作。编制的该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文件。
2.2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并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2)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通过评审。
(3)合同签订后90日内,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止。
2.3 服务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2.4 包别划分:分为1个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的防洪影响评价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主管部门批复文件。②业绩完成时间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等关键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反映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自2019年1月1日(含)起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的防洪影响评价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主管部门批复文件。②业绩完成时间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项目负责人岗位等关键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反映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09:00至2024年6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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