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 项目编号: NXXH-2024-016 项目名称: ###市实验幼儿园家校共育创新应用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市实验幼儿园家校共育创新应用项目 ###市实验幼儿园家校共育创新应用项目 其他计算机软件 1 详见附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提供设备厂家类型。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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