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非油品经营分公司中央仓外包业务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非油品经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宁夏销售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销售非油品经营业务的分公司,是我区成品油销售的龙头企业,在宁夏区内拥有加油站340多座,服务范围遍布全区各个角落。中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在供应成品油的同时,配送中心采用统一集货,分散配货的方式,向全区所有加油站配送各类商品进行销售,满足顾客的各种需求。近年来,坚持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把满足客户需求作为永恒追求,成为最受客户信赖的油品供应商。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控制能力,实现多元发展,确保商品配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且引进专业仓储配送团队,搭建PDA分拣配送,同步提升商品配送效率,有效的控制商品配送费率,需开展对中央仓外包业务服务相关的服务类业务。
2.2招标范围:
宁夏中国石油各市、县、区及部分乡镇昆仑好客便利店提供"门到门"一体化物流仓储、运输、配送服务。具体包括配送商品的入库、分拣、装卸、运输、收货、退货、盘点、以及上述环节中的配送商品交接、点数与质量验收等一系列作业。
2.3 服务地点:宁夏。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后一年。
2.5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为配送物资服务取费率(以配送物资税前金额为基数)):不大于4.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3 投标人须具有仓储物流运输经营资质。
3.1.4 投标人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宁夏销售公司列入黑名单。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承揽的配送仓储服务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对应结算发票(部分)、清单;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4 商业信誉: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2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3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5 人员要求:设中央仓物流项目主管1人(须具备物流师资格证,提供影印件),现场管理人员4人。
3.6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4-05-29 00:00:00 至 2024-06-03 23:59:59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6-11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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