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蔚县阳眷100MW风电项目塔筒二次倒运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阳眷
2.2 项目规模:河北华电蔚县阳眷100MW风电项目规划总容量100.8MW,采用单机容量3.6MW 机组28台。本项目新建1 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西岭升压站并入电网。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和架空线相结合的输送形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每台3.6MW风力发电机接一台40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将机端1140V电压升至35kV,经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220kV升压站。场址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山体地表部分基岩裸露,部分覆盖层为黄土类土、粉土及碎石,厚度较薄,局部略厚。基岩地层为白云岩、砂岩及砾岩。风电场内的黄土类土属非自重湿陷性场地,湿陷性等级为Ⅱ级(中等)。风电场中部及东部的丘陵地段地区,这些区域的黄土类土的厚度较大,且普遍具湿陷性。
蔚县阳眷100MW风电场规划区域位于蔚县西部山区,风能资源较丰富,距县城约20km,天走线南北贯穿整个风电场。风电场区域西南至山西省广灵县交界处,北至与阳原县交界处,东至董家庄-西细庄-古道梁一线,规划面积为151.52km2。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QT-10901 |
塔筒二次倒运技术服务 |
塔筒二次倒运技术服务 |
200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二次倒运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大型物件运输,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均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大件物件运输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9 16:16到2024-06-06 17:00。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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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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