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脱硫系统脱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外委施工,包括(1)新增真空皮带脱水机,有效过滤宽度要求4000mm ,过滤面积要求72 m2,石膏产量要求55t/h(含10%水份);(2)增加澄清池污泥至新增脱水皮带管道;(3)拆除一号圆盘脱水机。计划投资140万元。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内容:本工程为脱硫系统脱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外委施工,包括(1)新增真空皮带脱水机,有效过滤宽度要求4000mm ,过滤面积要求72 m2,石膏产量要求55t/h(含10%水份);(2)增加澄清池污泥至新增脱水皮带管道;(3)拆除一号圆盘脱水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方现场实际情况给出的时间为准。
2.4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回龙塔村
2.5质量要求:(1)新增真空皮带脱水机有效过滤宽度要求4000mm ,过滤面积要求72 m2,石膏产量要求55t/h(含10%水份);
(2)真空皮带脱水机的主要零部件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规范要求。
(3)所有材料和零部件,有材料或零部件质量保证书和/或复检试验报告。采用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能。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已完成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相同或类似的至少2个脱硫工程或脱水机设备施工业绩;
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05 17:30至2024-06-10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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