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尼财采购[2024]51号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釆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从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资金中列支。 预算金额:¥69万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最高限价:¥69万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服务内容:购买五分类血液分析仪(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或截图)时间;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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