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传媒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50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02-410000-04-01-161307,招标人为河南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广播电视传媒生产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工程概况:河南省广播电视传媒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位于郑州市花园北路 8 号,基地坐落在连霍高速南侧,花园路西侧。本项目为河南省广播电视传媒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位于场地东侧。建设用地面积39602.19 ㎡(约59.40 亩),总建筑面积 123278.48 ㎡(含新建建筑面积 107578.4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9726.20 ㎡,地下建筑面积33552.28 ㎡;地上建筑中1#楼、2#楼、4#楼、5#楼新建建筑面积74026.20 ㎡,8#演播厅改造建筑面积 15700.00 ㎡。拆除场地内宿舍、餐厅、发射台等建筑面积 8000.00 ㎡;一期项目容积率 2.27,建筑密度 45.66%,绿地率 40.00%,机动车位 897 个。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等,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的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标准;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工期: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证明,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0000㎡或合同金额≥3亿元的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0000㎡或合同金额≥3亿元的类似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注: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金额或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显示为准,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3.5人员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0000㎡或合同金额≥3亿元的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60000㎡或合同金额≥3亿元的类似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注: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显示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企业和人员业绩不可以重复。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3.7.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6-3.11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7月02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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