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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县溪口大桥复建工程(二期)原景宁县溪口老桥处,二期工程为在一期 工程常规桥型(16+5*40m 简支变连续 T 梁)侧面设置附属拱,拱结构为中承式推力钢桁拱, 拱跨布置为 115.3+61.5m,拱肋总长 210.06m,桥梁全宽 27.24m(一期桥梁全宽+二期拱肋 宽)。二期附属拱结构墩台桩基础及承台在一期工程已实施。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道路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 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二期设置附属拱桥梁全宽 27.24m(一期桥梁全宽+二期拱 肋宽)。附属拱结构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 Ⅰ级,风荷载标准值按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 规范》(JTG/T D60-01)》规定取值; 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采用二级抗 震措施;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景宁县溪口大 桥复建工程(二期)的桥拱及公路附属设施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 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 标(允许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 适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招标文件将于 2024 年 06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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