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无源器件及天线货物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预估规模:78.00万元(不含税);
1.2.2采购内容:对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无源器件及天线货物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其中包括功分器预估采购数量880个,耦合器预估采购数量11000个,合路器预估采购数量1450个,天线预估采购数量13000个,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5交货地点:全疆16个地州市(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2.6项目类型:货物。
1.2.7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2.8集中招标项目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正常执行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N,投标折扣N<90%;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同类指:无源器件、天线)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70万;备注: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2)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相应订单(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发票和订单的日期也须同时满足业绩要求时限(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超过时限的发票和订单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20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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