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新建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宣绩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接触网专业XJ-JCW-备品7包(移交工器具)、XJ-JCW-备品9包(移交仪器仪表)包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新建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是皖赣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北起宣城市,南到绩溪县,途经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绩溪县,线路正线全长111.601km,另含宣城右线绕行线路4.863km,绩溪右线绕行线路13.044km。全线共设宣城、宁国南、绩溪北站3个车站,设十里岩线路所1座。
正线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区段旅客列车速度:350km/h
(4)正线间距:5.0米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米
(6)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
(9)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宣绩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移交工器具、移交仪器仪表包件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宣绩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移交工器具、移交仪器仪表包件采购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3至2025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如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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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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