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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界河渡槽维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界河渡槽维修(二期)已经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以“鲁调水规建字〔2022〕6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界河渡槽进口位于招远市辛庄镇马连沟村南,全长2021m。二期实施内容为:槽身(闸室)内面修复处理(16-64跨)及相应的临时工程、水保环保施工措施,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标 1 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界河渡槽维修(二期)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0 17:00至2023-03-25 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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