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厂项目第三台轮转凹印机配套消防系统
1.2采购人:广州印钞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第三台轮转凹印机生产工艺主要使用乙酸乙酯等甲类易燃、易爆物质,为有效保障该消防甲类区域的消防安全,拟采购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气体灭火装置等,确保及时发现现场异常并开展有效扑救。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采
购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平面建筑图、设备布局图进行充分的优化设计、施工。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第三台轮转凹印机生产工艺主要使用乙酸乙酯等甲类易燃、易爆物质,为有效保障该消防甲类区域的消防安全,拟采购可燃
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气体灭火装置等,确保及时发现现场异常并开展有效扑救。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方
提供的技术要求、平面建筑图、设备布局图进行充分的优化设计、施工。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项目设计
出具设计图纸,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用量的计算,并出具报告。
(2)消防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对象为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消防配套设备,采购的消防配套设备型号规格等要求详见技术需求部分,部分消防配套设备由采购方提
供。
(3)出具检测报告
设备安装、调试后需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合格,无不合格项。
(4)可燃气体探测器检验和标定
由资质公司为12个可燃气体探测器、7个氧浓度探测器进行检验和标定,出具检验报告,并对不合格的探测器进行更换。
(5)钢瓶及安全附件检验填充
由资质公司为30具二氧化碳钢瓶、2具驱动瓶及安全附件检验并对钢瓶填充,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并对不合格的钢瓶、安全附件进行更换。
按规范编制项目图纸、清单和报价文件,以及施工和验收资料,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后结算。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2.3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99号广州印钞有限公司9#楼。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及满足技术需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
2.4.2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2.4.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2.5安全目标: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分支机
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1)资质要求: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分支机
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
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
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
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
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
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财务要求:/
(5)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
函)。(①②项具体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提供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须附承诺函)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附承诺函)
3.3本次采购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的应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并签定联合体共同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
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由联合体协议书上的牵头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07月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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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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