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所企业文化策划一体化服务(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所企业文化策划一体化服务(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为了保证集输工程所(含托管单位)企业文化类及宣传类工作、视觉系统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拟针对集输工程所的文化类工作、宣传类工作、视觉系统建设工作采用公开招标选择服务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所,计划已批复,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估算金额:人民币200 万元/年,两年预计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1)文化类:包括文化建设、展厅展陈、党建阵地、文化活动中心、文创产品等策划、设计制作及实施等相关服务。(2)宣传类:包括所内各人物、各所需场地的拍摄;宣传视频的文案策划、实地拍摄、后期剪辑制作及输出成片等相关服务。(3)视觉系统:包括公司形象墙、楼层索引、楼层导视、门牌等设计制作及实施相关服务。(4)重大活动类:活动策划、舞台搭建、舞美制作、节目编排及现场执行等相关服务。(5)其他类:多媒体美化设计、新媒体运营等。
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招标人根据需求,合理安排工作量;若在招标有效期限内实际未发生工作量或实际发生工作量小于预期工作量,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的任何责任。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所企业文化策划一体化服务项目控制价》,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报价方式:在控制价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必须为整数,未按要求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6 服务期限:按单个项目任务书要求执行。
2.7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纪要、任务书等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2.8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 定标原则:(1)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若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若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则由评标委员会先判定其是否具备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服务期内派驻的项目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凭。
佐证材料:(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的证明影印件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2)学历证书影印件。
*3.4 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文化创意方案策划设计或展厅展陈策划建设或企业文化策划建设或党建阵地策划建设或文化活动中心策划建设或视觉系统策划建设或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或文化活动策划实施等业绩。
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内容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内容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发票等验收资料。合同文本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内容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内容等),合同为框架协议的,须提供与框架协议相对应的单个项目订单,1个订单可认同为1个业绩。若合同和发票要素无法对应的,须另行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佐证材料,自证材料无效。
*3.5 财务要求:
*3.5.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内,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招标人相关要求,有健全的管理机制。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或年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取消中标人资格,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任何责任。
(2)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内,派驻项目文案策划人员1名,大专或以上文凭;主创设计师1名,以上人员均具有广告或设计等相关文化专业,大专或以上文凭。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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