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在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下,提供符合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要求的包含但不限于具备全国重点一二线城市人力保障能力,具备数据、后端、前端、客户端、测试、运维、产品、售前、项目管理等岗位人员进行软件发开发支撑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2 项目地点:郑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项目性质:服务类。
1.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各项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框架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工期以实际订单为准。
1.6 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3名。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应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1份。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如为框架合同,必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委托单或结算证明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合同完成金额的材料,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对应的订单或委托单或结算证明或发票累计金额等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
2.4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高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在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0)投标人在与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1)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12)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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