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SWJSZXSTCYFW/HT-2024-07-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建设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SZXSTCYFW/HT-2024-07-01 项目名称:建设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到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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