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大坪村房屋修缮)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批复文号:沙审批审【2024】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沙河市刘石岗镇大坪村房屋进行修缮,主要内容:修缮彭江磊院落、彭金生院落、彭清禄院落、彭认生院落、彭生民院落、彭增来院落共6处,面积约10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3建设地点:沙河市刘石岗镇大坪村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3.1.2.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http://zfcxjst.hebei.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3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2 00:00 至 2024-07-08 23:59 ,(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2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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