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长丰境内
2.6 建设规模: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80万元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软件定制开发,经验收合格后,提供两年运维服务。
2.9 招标范围: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资产管理类或智慧园区管理类软件定制开发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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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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