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8434.58元,最高限价:388434.5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勤政苑13号楼电梯更换工程 |
388434.58 |
388434.5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勤政苑13号楼电梯更换工程,勤政苑13号楼南电梯已经使用了多年。电梯设备元器件老化导致电梯的故障率频发,维修时间延长,维修保养费用高等问题,同时也对业主的乘梯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为了不断提升业主生活品质,让业主居住环境更安全舒适,现计划将在用的13号楼南电梯旧梯拆除更换新梯一部。其中包含新梯设备价与安装价以及旧梯拆除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5.4供货地点:勤政苑小区13号楼
5.5供货期:90日历天;
5.6质保期:1年
5.7采购范围: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其中包括设备的采购、送货、安装、调试、试用、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等与货物有关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的伴随服务。
5.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A级)或提供同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或提供同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修理B级及以上)或提供同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5供应商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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