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哈尔滨锅炉厂预热器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锅炉厂预热器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哈尔滨锅炉厂预热器有限责任公司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自66kV朝阳变10kV牟闫线牟家支63号杆起至横跨车间低压柜止,更新其间全部电气设备、线缆,配套实施相关土建改造以及交接试验、办电手续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公告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对本项目中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针对本项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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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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