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乏燃料组件厂内运输作业服务
2.2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范围:主要负责:乏燃料组件外运项目接收、卸料、空容器返回过程中涉及的机车与平板车运输及厂内换装(包括门式起重机操作与指挥,乏燃料组件附件的吊装)任务,工作区间为中试接收站至指定厂房,距离约4km。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a.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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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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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1.响应人提供承诺,具有J5内燃机车驾驶证的机车乘务员不少于6人,且每年在所在地机务段进行一次培训,并完成接轨站和机务段备案(提供所在地机务段出具的正式的机车乘务员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提供所在铁路局业务部室出具的正式接轨站备案证明材料)。要求的所在地为项目所在地。2.参与项目的检车员应具备货车检车作业能力;3.特种作业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合同签订生效前成交单位无法提供所承诺的(5)人员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响应单位参与响应视为同意此条款。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4.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18时30分至2024年7月15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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