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长沙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盐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四公司-长沙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盐项目工程-钢管管件法兰采购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南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CC-
标段(包)名称:四公司-长沙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盐项目工程-钢管管件法兰采购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见附件一
2.2交货期:中标人需在收到订单后在12天内,严格按照需方申请的物资材料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
2.3交货地点:(请登录)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
2.5其他:
要求宁波铭扬、上海禄兆、浙江隆达、河北宏源、钢特威或浙江中迪同等级别以上的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注册供应商;中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投标金额的50%;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4)投标人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5)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不存在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根据本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从2024-07-12 09:00起至2024-07-17 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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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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