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2024】-ZB(CG)-0206 项目名称###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备注 ###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餐饮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二年。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经营期间,若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或达不到甲方考核要求,甲方将终止合同,并再次组织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4)根据《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8)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清真食品准营证》。(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