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贵港)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并修改系统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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