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服务已由/以/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财政并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姜堰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建设地点以省厅下文为准)。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涉及共8个乡镇(街道),主要包括大伦镇0.39万亩,顾高镇0.95万亩,溱潼镇0.5万亩,淤溪镇0.3万亩,俞垛镇0.3万亩,娄庄镇0.55万亩,白米镇0.3万亩,张甸镇0.31万亩,面积共约3.6万亩。具体以实际为准;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61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施工工期:242天(预计开始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止,主体工程于2025年1月底完工)。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涉及溱潼镇、淤溪镇、俞垛镇、娄庄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含结余资金和设计变更)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3877.5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77.5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4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两年(按730日历天计),共计103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暂定价(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的30%(前三个月每月支付10%),三个月后,每个月均进行进度结算并支付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双方确认价(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
(5)信用等级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6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7)其他人员要求:/。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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