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豫能兴安煤业煤岩体加固充填材料代储代销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贵州豫能兴安煤业煤岩体加固充填材料代储代销公开招标项目,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投标服务费 |
投标保证金 |
1 |
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 |
JG PU(参考型号) |
代储代销合同,根据订单数量供货 |
合同签订后7天交货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糯东村糯东煤矿工业广场指定地点 |
300元 |
3000元 |
2 |
充填密闭用酚醛树脂发泡材料 |
CT PT(参考型号) |
代储代销合同,根据订单数量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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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浆管接箍 |
4分 |
代储代销合同,根据订单数量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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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浆管 |
4分 2M |
代储代销合同,根据订单数量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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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付款方式:乙方根据每月的物资到货验收会签单及合同采购价格于3个月内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甲方收到发票挂帐并扣除10%质保金后,一年内付清货款。同时乙方承诺如甲方在资金计划批复约定的付款期限到期之日一年内尚未付款的,不以甲方逾期付款为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采取保全措施等。
质保金的退回(无息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若质保期(物资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以先到为准)内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支付。支付时,出卖人须提供产品使用人出具的质保金支付证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货物应取得国家规定必须的认证、许可(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3、涉及煤矿井下使用投标产品,须提供产品必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强制性认证证件,具体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且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只允许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 2024年07月24日10:00时至2024年07月31日10:00时购买下载本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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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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