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双盲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唐山市滦河下游灌溉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滦州、滦南、乐亭、曹妃甸;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4)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年。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年。 (5)招标估算额:240407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零肆万零柒佰元整)。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灌区信息化建设所需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其中包括建设水情、工情、农情、气象监测系统 36处;建设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建设网络安全体系;灌区调度中心和服务器、机房现地服务器 5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非必须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①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上述份额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达到上述比例(否则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2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达到上述比例(否则为无效投标);③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如为独立投标人,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成员中有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必须满足预留份额的要求,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以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开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0:00至2024-08-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唐山市滦河下游灌溉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滦州、滦南、乐亭、曹妃甸;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4)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年。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年。 (5)招标估算额:240407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零肆万零柒佰元整)。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灌区信息化建设所需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其中包括建设水情、工情、农情、气象监测系统 36处;建设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建设网络安全体系;灌区调度中心和服务器、机房现地服务器 5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非必须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①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上述份额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达到上述比例(否则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2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达到上述比例(否则为无效投标);③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如为独立投标人,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成员中有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必须满足预留份额的要求,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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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以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开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0:00至2024-08-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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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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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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