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戏曲剧场建设项目(大众剧院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社会【2021】73号文件(2103-410200-04-01-69612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文化旅游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戏曲剧场建设项目(大众剧院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
2.2 项目编号:ZKZ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专项债券
2.4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2.5 项目概况:开封戏曲剧场建设项目(大众剧院改造提升项目)基于河南省“中原文化大舞台”、开封市“大宋公益舞台”定点场所,将以大众剧院为主体,拟对原有建筑全面升级改造,打造一流专业演出剧场和配套服务,集剧目、杂技演出、公益演出、惠民演出、会议会展、一般性商业演出、和大型会议接待为一体的多功能高标准现代气息的国家级综合性文化展演场地。
2.6招标金额:本次设计招标金额121.6万元。
2.7设计周期:25天。
2.8质量要求: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开封戏曲剧场建设项目(大众剧院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
2.10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相关审查费用,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设计负责人),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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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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