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夏邑县宇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夏邑县光伏扶贫电站汇流箱受灾损毁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夏邑县光伏扶贫电站汇流箱受灾损毁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HNBJ-【2024】-003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交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
1.5 质 量:合格
1.6 质保期:一年
1.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1.8采购预算及控制价:采购预算为298800元 ,控制价为 298800元。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采购内容:光伏汇流箱30台。
三、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的单位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发票或人员证书或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谈判。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如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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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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