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西永组团Z分区Z46地块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混砂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信息与招标内容
2.1项目信息:
项目建设用地47524.5㎡,总建筑面积约91387.5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7500.35㎡,地下建筑面积23887.2㎡,综合容积率1.42,共计680户,本项目共计16栋楼,1栋商业,15栋住宅洋房。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项目暂定合同总价为3.83亿元,暂定建安费3.34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干混砂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月生产量大于5000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近三年盖章扫描件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大宗物资供应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三份,无不良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7)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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