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本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601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06011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之前须提前沟通,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须具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8年7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2018年7月1日,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暖通工程(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完工结算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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