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1 辆新能源皮卡采购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镇江港务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购置一辆新能源皮卡车(纯电)。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购置一辆新能源皮卡车(纯电),要求纯电续航里程( CLTC )不少于 400KM ,后车厢加盖,配充电桩(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及随车充电枪,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及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35 万元
2.5 交货期: 不高于 30 天。
2.6 交货地点: 镇江大港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 1 辆新能源皮卡采购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为纯电皮卡车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纯电皮卡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标段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拟投标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15 万元的纯电皮卡车的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项目信息的合同业绩,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页和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信息内容,则须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为投标人 ) 。
( 4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