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致密气开发排采水回注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吉气田大宁一吉县区块致密气开发排采水回注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取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环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2)166号】,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2023年7月~10月进入调试阶段,2023年12月5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建设规模为新建排采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240m3/d;新建排采水回注站1座,位于6-5B井场,将处理后排采水输送至大吉6-5B井场(大吉6-5B井)、大吉6-5A井场(大吉6-5A井);将区块内大吉6-5A、大吉6-5B两口低产低效井转为试注井,将非常规天然气开采过程产生的采出水、压裂返排液等废水,通过净化处理后,经动力加压安全注入地下,单井回注规模为50-60m3/d;新建回注站至试注井回注管线2.4km。
上述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环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2)166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对该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现场踏勘、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报告备案等。
2.2招标范围
大吉气田大宁一吉县区块致密气开发排采水回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文件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区域。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一项环境影响后评价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作为依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6人员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3名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环评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8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21 日 8 时 4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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