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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呼北高速沿线农房风貌塑造项目经理部热镀锌管、树脂瓦等材料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呼北高速沿线农房风貌塑造项目经理部热镀锌管、树脂瓦等材料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使用的热镀锌管、树脂瓦等材料采用线下公开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招标编号和内容

2.1 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为:项目分为A标段(兴港镇路段)和B标段(南康镇路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脚手架工程,农房外立面涂装工程,屋顶房钢结构、门窗、屋面及防水、保温隔热等工程。

2.2 招标编号:FA00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呼北高速沿线农房风貌塑造项目经理部热镀锌管、树脂瓦等材料的采购。(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 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材料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材料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投标材料2021-2023年的销售业绩。

3.1.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1.7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资料。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主要材料制造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资格声明(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要求)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17:00时至2024年08月10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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