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22 项目名称:开展设立田长制公示牌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与界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指所有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安装完毕后且所有公示牌点位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交付采购人的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质范围至少包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承担测绘服务内容的单位应当提供资质证明材料)。;(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将《投标(响应)函》盖章后,编制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并完成承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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