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管网及设备检修、抢修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昌润热力)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城区。
2.2 规 模: 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西郊,距市中心区约5km。现有华能聊城热电厂、国能聊城电厂两个热源,供热主支管网270公里,供热半径30公里,承担着聊城市主城区、开发区及嘉明工业园部分区域约3000多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为保障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对2024-2025年及2025-2026年两供暖季供热管道及设施抢修项目进行外委,通过对外委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热用户的用热需求,树立昌润供热品牌。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管网及设备检修、抢修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昌润热力)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城区。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所管辖的一、二次网管网所出现漏点、换热站内供热设施设备及电控设施设备应急抢修;主要包括地面(混凝土、沥青、花砖、大理石等)破除与恢复,土方开挖与恢复,绿化树木移除及恢复,一次网漏点查找,漏点管道更换,漏点修复(含抱卡)、开栓用户接管、抢修所用材料以及相关市政手续办理;同时负责社会关系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协调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等。投标人报价前应进行现场实地勘测,以现场实际勘测为准,未进行勘测的,视为完全响应,工作量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清单计价,每个采暖季按实结算,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资质。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供热管网施工业绩,且单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管网及设备检修、抢修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昌润热力)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城区。
2.2 规 模: 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西郊,距市中心区约5km。现有华能聊城热电厂、国能聊城电厂两个热源,供热主支管网270公里,供热半径30公里,承担着聊城市主城区、开发区及嘉明工业园部分区域约3000多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为保障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对2024-2025年及2025-2026年两供暖季供热管道及设施抢修项目进行外委,通过对外委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热用户的用热需求,树立昌润供热品牌。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管网及设备检修、抢修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昌润热力)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城区。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所管辖的一、二次网管网所出现漏点、换热站内供热设施设备及电控设施设备应急抢修;主要包括地面(混凝土、沥青、花砖、大理石等)破除与恢复,土方开挖与恢复,绿化树木移除及恢复,一次网漏点查找,漏点管道更换,漏点修复(含抱卡)、开栓用户接管、抢修所用材料以及相关市政手续办理;同时负责社会关系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协调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等。投标人报价前应进行现场实地勘测,以现场实际勘测为准,未进行勘测的,视为完全响应,工作量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清单计价,每个采暖季按实结算,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资质。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供热管网施工业绩,且单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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