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
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6-0228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33910.12元
6.最高限价:1433910.12元
7.采购需求:本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工程概述 备注
1 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 1 项 本项目为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项目,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主配电室增加电源出线柜,更换化工馆主进线电缆,化工馆各楼层供配电线路设施改造更新,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无
工程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校区化工楼
款项支付 ①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后,按下列原则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③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8.施工工期: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人员中至少5人具有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
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6-0228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33910.12元
6.最高限价:1433910.12元
7.采购需求:本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工程概述 备注
1 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 1 项 本项目为迎西校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供电安全隐患排除项目,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主配电室增加电源出线柜,更换化工馆主进线电缆,化工馆各楼层供配电线路设施改造更新,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无
工程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校区化工楼
款项支付 ①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后,按下列原则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③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8.施工工期: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人员中至少5人具有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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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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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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