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本部职工2024年体检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本部职工2024年体检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YNG
2.2 采购内容:按照38个基本项目、10个公费自选项目、31个私费自选项目进行健康体检项目。在此基础上,由市邮政工会召开全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预算选择具体体检项目,由采购人提供2024年丽江分公司需要参加体检的人员信息,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信息及项目需求,按规范要求组织体检工作供的体检人员信息及项目需求,按规范要求组织体检工作。
2.3 采购预算:约16.80万元,据实结算
2.4最高限价:在职女职工1000元/人,在职男职工800元/人。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项目服务。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应当已做登记)。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07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07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时限节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3.5中标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采购方委托的各体检项目,并安排具有就医资质的医生实施相关体检项目(提供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第三方(提供承诺书)。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时间:2024年 08 月 13 日至2024年 08 月 16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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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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