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稷山县乡王煤焦销售有限公司专用线(稷山乡王站)铁路煤炭短倒运输,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稷山县乡王煤焦销售有限公司专用线(稷山乡王站)铁路煤炭短倒运输
2.2、招标编号:HP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稷山县乡王煤焦销售有限公司专用线(稷山乡王站)铁路煤炭短倒运输
稷山县乡王煤焦销售有限公司专用线(稷山乡王站)至丰喜泉稷公司运输距离约10.5公里,年运输量约15万吨;结算量以当月实际拉运量结算。(具体要求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负责拉运地点到目标厂区的拉运物安全;负责运输途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承运单位日最大运输能力不低于3000吨。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7、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8辆及以上的自有车辆(提供行车本复印件),车辆须为自卸半挂车及能够运输铁路35吨敞顶集装箱的自卸半挂集卡车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及满足生产企业入场要求并购买相应保险;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类运输业绩(2021年7月至今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3.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15时00分--2024年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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