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勘察服务项目,项目资金由县政府筹措解决,并积极申请中央、省、市相关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娄烦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规模:本工程拟建设一座清洁燃煤热源厂作为现有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热源,由于建设周期原因进行异地建设,供热管网与现状管线连通,具体为:
1)热源厂:迁建项目为新建一座 3x91MW 清洁燃煤热源厂及相关附属设施,热源厂占地约 72.14 亩。(按2 期工程建设);
2)供热管网:厂区外主管网按总负荷考虑,DN800主干线2.8km,DN600支干线 0.2km;
2.2工程总投资约:26986.94 万元。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项目地点:现状岚马线(S217)东南侧现状长祥驰汽修厂地块;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6服务期限:20日历天内完成初勘,60日历天内完成其他详细勘察,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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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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