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铸锻分厂17型锻造钩尾框锻模改造及切边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采购人为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01包:17型锻造钩尾框锻模改造及切边模采购1套。其中:01项:17型钩尾框锻模改制1套,图号:DQCP860-004A-201-00,模具安装在500kJ对击锤,用于17型锻造钩尾框生产,一个模锻过程需要多次打击。模具预热温度90℃~150℃,锤头预热温度60℃~80℃,锻件始锻温度1100±50℃。02项:17型钩尾框切边凸模1套,图号DQCP860-004A-301-11,切边凸模模体材料使用45号钢,刃口部位采用堆焊加工方式,焊接深度不小于15mm,刃口硬度44HRC~48HRC。03项:17型钩尾框切边凹模,图号DQCP860-004A-301-06,切边凹模模体材料使用45号钢,刃口部位采用堆焊加工方式,焊接深度不小于30mm,焊接宽度不小于35mm,刃口硬度44HRC~48HRC。
02包:17型锻造钩尾框辊锻模具改造1套。其中 :01项:17型钩尾框辊锻模1改制1套,图号:DQCP860-004A-101-01;02项:17型钩尾框辊锻模2改制1套,图号:DQCP860-004A-101-02;03项:17型钩尾框辊锻模3改制1套,图号:DQCP860-004A-101-03;04项:17型钩尾框辊锻模4改制1套,图号:DQCP860-004A-101-04。17型锻造钩尾框采用中频感应炉进行加热,始锻温度1100℃-1250℃,原材料尺寸为φ162mm,材质为25MnCrNiMoA。
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17型锻造钩尾框锻模改造及切边模采购;(02)17型锻造钩尾框辊锻模具改造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3.2 供应商或制造厂须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具有2021年1 月1 日以来类似设备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设备进场验收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12时00分到2024年8月26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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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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