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安装服务,包含除充电桩及立柱以外的设备安装施工、施工所需辅材以及充电场站开发服务,预计采购300个点位。预估含税金额70.5万元。
1.6 标包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标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2名,分别中标60%,40%份额。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预估点位数量(个)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第一名 |
60% |
180 |
42.30 |
合肥 |
第二名 |
40% |
120 |
28.20 |
滁州 |
合计 |
100% |
300 |
70.50 |
/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安装服务,包含除充电桩及立柱以外的设备安装施工、施工所需辅材以及充电场站开发服务,预计采购300个点位。
2.2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工期:订单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安装。
2.5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充电桩/换电柜安装服务类或电力引入施工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相关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同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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