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张家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行贿犯罪档案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资格审查时上网查询并打印留存;供应商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附上述网站的信 用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日期须在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该期间截图则为有效截图,若供应商所属地区为非天水单位或省外单位,则仅需提供所属省份的信用信息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6至2024-08-2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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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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