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以上述最先到达为准)。
1.1.2招标内容:
(1)拓展业务类挂载类:提供设备挂载安装或拆除施工服务,具体包含配套改造、低压外市电改造、设备安装施工服务(电表箱、电源线、室外网线、抱箍配件、摄像机安装、分路计量设备、施工措施费用);
(2)集成项目施工类:集成项目中涉及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NVR录像机、智联精灵等)安装及调试、拆除相关施工服务。
1.1.3预估规模:本期项目总预算含税金额为543.9万元。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含税金额 (万元) |
实施地域 |
计划工期 |
质量标准要求 |
技术标准要求 |
备注 |
1 |
标段一 |
282.24 |
武清区、河北区、河东区、滨海新区、西青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 |
接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2 |
标段二 |
261.66 |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北辰区、蓟州区、宁河区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报价基准详见第七章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塔类或楼面安装/拆除相关设备)施工类项目业绩累计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还须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经业主方盖章(公司章或部门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合同、订单未体现签订时间的,若合同内容可有效判断时间符合要求,则给予认可。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同时具备: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或天津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总部或天津铁塔列入投标人黑名单名录的企业。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8日08时00分至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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