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4年鄂州联通广告宣传物料采购,含条幅类、写真类、车贴类、展架类、喷绘类、印刷类等。
1.2物资名称、规模及数量:条幅类、写真类、车贴类、展架类、喷绘类、印刷类等。
1.3采购预算:85.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采用兼投限中模式,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标段一:市区40.00万(不含增值税)
标段二:鄂城区15.00万(不含增值税)
标段三:华容、梁子湖区30.00万(不含增值税)
1.5标的类型:货物。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限价为折扣率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8交付时间:合同期内
1.9交付地点:鄂州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特定要求:
(1)应答人必须在2021年7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或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单项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2)应答人须在鄂州市区域内设立有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办事处或办公场所证明(本地租房或产权证明),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成立鄂州本地服务支撑团队(如若中选后无法按承诺提供本地化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2通用要求:
(1)证照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税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关系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应答方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5)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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