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分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南京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灰石粉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公司)南京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灰石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马渡村1号大唐南京发电厂内
2.3建设规模:1320MW
2.4建设工期:南京项目部于2012年9月投产。
2.5材料名称:石灰石粉
2.6数量:南京项目部本次招标预估用量为73000吨,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供货。
2.7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1 |
SiO2 |
% |
≤2.0 |
2 |
Fe2O3 |
% |
≤0.7 |
3 |
Al2O3 |
% |
≤0.6 |
★4 |
CaCO3 |
% |
≥90 |
5 |
MgCO3 |
% |
≤2.5 |
6 |
水分 |
% |
≤1.5 |
7 |
盐酸不溶物 |
% |
≤2.5 |
8 |
石灰石粒径要求 |
μm |
≤44,325目,通过率≥90% |
9 |
活性指标 |
用硫酸滴定35分钟以后pH值不小于5.0 |
2.8招标范围:南京项目部用石灰石粉,年用量约73000吨,本次招标预估用量为73000吨,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供货。
2.9交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马渡村1号大唐南京发电厂内石灰石粉仓。
2.10交货期: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供货期1年,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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